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已经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市加快建设辽西区域中心城市和美丽宜居充满活力现代化港口城市,实现锦州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时期。全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健康发展。全市上下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组织实施好《规划纲要》,全面完成《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开创振兴发展新局面,实现更加美好幸福新锦州而努力奋斗!
锦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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